广东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1 13:48
分享:

(十一)推进简政放权。推动各地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制定和完善放宽住所条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等有关措施,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放宽市场主体及企业分支机构名称登记限制,为连锁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连锁企业设立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设置障碍。统一各地设立门店办理证照要求,简化个体、小微企业办证流程。除设立商事主体涉及前置许可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申请人可不申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连锁企业从事出版物等零售业务,其非企业法人直营门店可直接凭企业总部获取的许可文件复印件到门店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允许实体门店在不影响通行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使用LED显示屏或在门店前一定范围内张贴或摆放符合要求的道具进行销售推广。在保障公共安全的情况下,简化审批流程,放宽对户外营销活动、外墙广告的限制。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在对货运车辆实行通行管控措施的城市,积极研究为配送车辆(黄标车除外)在城市禁行时段、路段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创造条件,保障日常生活用品尤其是生鲜食品配送车辆便捷按需通行。(省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十二)促进公平竞争。健全部门联动和跨区域协同机制,完善市场监管手段,加快构建生产与流通领域协同、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充分利用消费者投诉举报以及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建立不合格商品追溯制度,及时组织调查不合格商品的供货商信息,加强对不合格商品的溯源。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加大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应用推广力度,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团购网站和企业官网等为重点整治目标,以家用电子电器、儿童用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服装和农资等为重点监管商品,以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为重点保护对象,对网络经营者开展全面深入检查,及时发现和重点查处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行为。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广东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强化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管理责任,重点检查企业总部和配送中心,减少对销售普通商品零售门店的重复检查。依法禁止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加大对零售行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零售行业协会组织推动达成垄断协议行为的监管。建立覆盖线上线下的企业及相关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共享与使用机制,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统一归集并公示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且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享受财政补贴、政府采购、银行信贷、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劳动用工、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授予荣誉称号等的重要参考,依法在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管中对失信企业的经营行为予以限制和禁止。(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和人行广州分行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十三)完善公共服务。加快建立健全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供应链服务、食品加工及预包装等领域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实体零售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零售业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密切关注商品流通领域中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及时纳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化应用提供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依托行业商协会开展实体零售行业发展研究,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构建反映零售业发展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配合国家部门开展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为企业创新转型提供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等一体化支撑服务。鼓励校企联合办学,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业务交流。大力开展实体零售产业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复合型高端人才合理流动,完善多层次零售业人才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综合创新能力。组织专场招聘会,为实体零售产业的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统计局、质监局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