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 赣州市政府办公厅3月1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该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措施,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同时严格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暂停办理商业贷款。
赣州市具体限购措施为,在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无住房(含住宅性质公寓)或在中心城区非限购区域内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存量房,下同);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政策出台后不能通过补缴认定),且在中心城区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单独购买住宅。
《通知》指出,相关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暂停办理商业贷款。同时,提高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50%,停止第三次及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和提取。
以下是政策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