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各地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政策解读一览
来源:第一电动网 发布日期:2017-02-23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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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

云南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到,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开展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鼓励网约车、汽车租赁等新型业态采用新能源汽车,创新商业运营模式。

昆明

《关于印发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到,支持采用分时租赁与长期租赁相结合、直接购买与融资租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市区短途代步出行新能源汽车自家租赁服务系统。到2018年底,力争分时租赁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500辆以上。

内蒙古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到,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鼓励金融创新,通过融资租赁、整车租赁、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按揭购买等方式,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

重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

南昌

《2016-2020年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车等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销售、运营、租赁等服务领域,大力发展4S店、充电设施服务点等各类售后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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