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发布(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综合 发布日期:2017-02-1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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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部署做好“十三五”时期结核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规划》指出,要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强化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诊断治疗和随访服务等全环节管理,全面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结核病防控策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国办发〔201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

为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深化医改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结核病以肺结核为主,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十二五”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结核病防治职责,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结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共发现并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427万例,成功治疗率保持在85%以上,肺结核报告发病率、死亡率明显下降,基本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

同时,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目前我国仍是全球30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每年新发结核病患者约90万例,位居全球第3位。结核病发病人数仍然较多,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结核病防治形势严峻。但我国现行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防治工作需要,部分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条件较差,防治所需设施设备不足,基层防治力量薄弱,流动人口结核病发现和治疗管理难度大,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认知度不高,防范意识普遍不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结核病防治的关键时期,需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可行措施,坚决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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