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1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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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健康医疗信息化新业态快速有序发展。全面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益民服务,发展面向中西部和基层的远程医疗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医疗,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健康信息服务能力。鼓励建立区域远程医疗业务平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50%以上的县(区、市)。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推进健康医疗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积极应用物联网技术、可穿戴设备等,探索健康服务新模式,发展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积极发展疾病管理、居民健康管理等网络业务应用,推进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开展居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完善统计制度,加强统计数据分析能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专栏11 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
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查缺补漏的原则,完善省级、地市级、县级平台,实现省级与国家级平台对接,省内平台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巩固完善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严重精神障碍等报告与管理工作,突出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动态更新。开展大数据和远程医疗应用试点。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加强区域临床医学健康数据示范工作,推动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影像、病理、心电)、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惠民服务。(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负责)

(十四)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围绕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及罕见病等健康问题和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医学科学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医药产品开发和适宜技术推广。启动实施面向2030年的健康保障重大工程,继续组织实施“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两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精准医学研究”等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加快诊疗新技术、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和产业化,显著提高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强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研究网络建设,推动现有若干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科研基地的能力提升,调整和完善委级重点实验室,逐步构建规范、整合、高效的医学科技基地平台体系。加强医学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建设,健全创新人才培养、新技术评估、医学研究标准与规范、医学伦理与科研诚信、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大幅提升医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率。发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研究网络的作用,促进适宜技术、诊疗指南和技术规范的普及推广。(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专栏12 健康科技项目
健康科技重大项目和工程:健康保障重大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与健康科技创新工程。(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适宜技术推广。(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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