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1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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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贫困地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以贫困地区为重点,支持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业务用房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打造30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支持省、地市、县三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条件,新增产床8.9万张。(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增强应急能力,依托现有机构建设国家移动应急平台和省级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加强省级、地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加强省级职业病、传染病、地方病、结核病等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省级血液中心、地市级中心血站业务用房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疑难病症诊治能力建设:在肿瘤、心脑血管、呼吸等薄弱领域,支持省部级综合或专科医院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优化人才队伍的规模与结构。医护比达到1∶1.25,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人才规模与我国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医学人才培养与卫生计生行业人才需求相适应的供需平衡机制,加强对医学院校设置、区域布局以及医学专业学科结构、学历层次、招生规模的宏观调控,增加人才短缺省份毕业生供给。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儿科学、精神医学本科专业,支持高校根据行业需求合理确定儿科学、精神医学本科专业招生规模。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医学院校的支持,缩小区域、院校和学科专业之间培养水平的差距。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扩大招收规模,重点向全科和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倾斜,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巩固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建设一批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院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订优惠政策,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启动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加强产科、儿科、精神、老年医学、药学、护理、急救、康复等各类紧缺人才以及生殖健康咨询师、护理员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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