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 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将如何发展?(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9-06-2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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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大政策衔接对接

29.携手广东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联合广东省争取国家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和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珠江-西江经济带更大支持,支持把大湾区人才、要素自由流动等部分先行先试政策适用范围逐步扩大到珠江-西江经济带。联合广东省推动国家建立健全珠江-西江航运发展高层协调建设机制,争取将珠江-西江航道建设纳入中央事权。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建设资金,参照长江航道补助标准支持西江内河航运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各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30.携手广东省出台支持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相关政策。共同制定出台《粤桂两省区联动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进一步创新粤桂两省区经济融合发展合作机制,强化双方全方位合作对接,共建共享对外开放合作平台。进一步创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体制机制,支持试验区与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建立“区区合作”,支持梧州港、贵港港与广州港等大湾区重点港口实现“港港联运”。(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梧州市、贵港市人民政府,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

31.持续深化北部湾经济区体制机制改革。对照广东出台的支持大湾区建设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北部湾经济区政策创新,积极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力吸引大湾区企业投资,加快推进关于北部湾经济区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改立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各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七)加大人才交流

32.加强党政干部交流合作。发挥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和百色干部学院等培训机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面向大湾区的党政干部培训合作,积极组织干部深入大湾区交流学习。加强向中央组织部请示汇报,争取建立广西干部到大湾区挂职锻炼的机制。定期组织优秀中青年干部赴港澳学习培训。协调适当放宽公务员因公赴港澳的次数限制,大力鼓励干部赴港澳交流学习。〔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外事办,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百色干部学院〕

33.实施人才交流工程。进一步深化粤桂港澳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通过结对共建、培训交流、科研合作、联合攻关等方式,加强粤桂两省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政产学研用”合作,着力提升广西高校国际化水平。探索建立粤桂劳务合作试验区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打造推动广西-大湾区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广西社科院,各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34.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推广与大湾区人才市场相衔接的人才管理机制。从大湾区优先遴选自然科学、工程类等优秀尖端人才,在家属安家落户、子女教育、社保转移、职称评审、课题申报、资金奖励、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支持;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机制,鼓励采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热情。大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职业技能鉴定和创业能力培训,加快实现广西职业培训标准对标大湾区。(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公安厅,各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八)加大机制协调对接

35.进一步发挥既有合作机制作用。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桂扶贫协作、广东广西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联席会议、西江经济带城市共同体、粤桂黔高铁经济带联席会议等合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广西与大湾区的合作对接,更好推动重大合作事项落实,拓宽合作领域。(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各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36.进一步深化港澳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桂港、桂澳高层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加强各专责小组双方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合作实效。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等平台,深化桂港、桂澳高层沟通交流。推动大湾区城市、港口经营管理机构加入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定期举办工作会议,尽快将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打造成为广西与粤港澳深化合作的新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外事办、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各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37.实施强首府战略。大力实施强首府战略,支持南宁市在财税、金融、科技、城乡融合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拓展与广州、深圳及港澳地区智能制造、空港经济、现代金融等产业对接与合作,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高标准建设五象新区,做强“中国绿城”品牌,加快打造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打造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首府都市圈和引领北部湾城市群发展的核心增长极。(责任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外事办、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广西博览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全面对接大湾区作为我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和紧迫任务,一把手负总责,亲自部署,迅速开展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抓好重大项目、重要任务、重大政策落实,明确各项任务完成时间表和具体安排,细化具体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合力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大政策支持。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全面对接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优先保障资金、用地、用林等需求,优先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

(三)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学习借鉴大湾区,特别是香港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大湾区建设。

(四)加大监督检查。方案印发后,要尽快制定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进度和责任单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定期跟踪检查,制定科学可行的监督机制,督促各项工作推进落实。

更多资料请参考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9-2024年中国粤港澳大湾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同时中商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规划策划、产业园策划规划、产业招商引资等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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