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垃圾分类推动绿色发展 上海“垃圾分类”7月1日起正式纳入法治框架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9-06-19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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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6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我们要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自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提质改革总体方案》并提出加快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以来,国家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制度的健全和推广。2016年底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再到日前的重要指示,习近平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是该项工作持续推进的重要助力。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局面,如何通过垃圾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之一。

按照垃圾分类标准,日常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类,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其中可回收物(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等)和有害垃圾(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较容易区分,湿垃圾基本包含各类食物、瓜皮果核、花卉绿植等易腐烂的垃圾(粽叶、椰子壳等硬果壳,以及榴莲核、菠萝蜜核等硬果实除外,其虽可降解,但因其目前不适合作为湿垃圾进行末端处置而被归类于干垃圾),干垃圾则是除上述三种垃圾外的其他垃圾。

生活垃圾不同种类的划分

资料来源:沪行图

近年来,环境问题亟待拯救。随着人们环意识的不断提高,国家以及地方垃圾分类政策不断加码,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截止2018年12月31日,46个重点城市均已公布了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其中有41个城市已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从立法上看,16个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2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立法计划,2017年以来,厦门、西宁、广州、重庆、太原等地分别发布了垃圾分类地方性立法,上海市人大二次会议已表决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垃圾分类”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纳入上海法治框架

据悉上海市垃圾分类变经历了五个发展历程:从上世纪末的单独收集电池等有害垃圾发展到今天的可回收、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及干垃圾的分类标准。

上海市垃圾分类标准发展史

资料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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