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文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不断深化农村改革(附政策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9-03-0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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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深入推进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四美乡村”创建,全面改善乡村发展面貌,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和谐统一。

(一)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推动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明确城郊融合类、拓展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整治改善类等村庄分类;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符合乡村发展实际、符合农民发展意愿、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完成剩余45个县(市、区)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任务。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全年完成300万户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加大资金投入,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按规定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启动实施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推动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开展“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3000个行政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5万户。健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鼓励市县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建成设施稳定长效运行。

(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强农村儿童健康改善和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全面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三进”行动,加强基层临床医师、全科医生培训,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完成50个县域医疗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县域就诊率。完善医保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关爱服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下乡,积极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乡村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县乡行政服务向行政村延伸。

(五)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切实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六)加强农村生态系统建设。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加快推进引江济淮(河南段)、小浪底北岸灌区等十项重大水利工程。启动流域生态构建试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入开展河湖采砂综合治理,严格乡村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理。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河南,加快推进生态廊道绿化、平原绿化、优质经济林建设等十大工程,启动沿黄生态带、郑州黄河中央湿地公园、中华生物园和伏牛山世界植物大观园等重大项目,创建10个森林城市、1000个森林乡村,推进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

五、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围绕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动、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不断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支持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等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总结好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满足合理需求。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和产能用于占补平衡,占补平衡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可以在省域内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半年完成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规范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制,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形成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组织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发展。

(四)加强农业支持保护。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落实好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加快做大担保规模。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加强农业保险工作,推进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用好差别化准备金率和差异化监管等政策,降低“三农”信贷担保服务门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发挥金融机构涉农业务服务功能,形成共同服务乡村振兴合力。推广卢氏县金融扶贫模式、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经验。

(五)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重塑城乡工农关系,推动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完善县级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农民工在流入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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