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分析:工业用地率小幅下降(图)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9-01-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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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类型开发区情况

1.高新类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整体水平最高,经济类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本持平。

总体表现为,高新类开发区土地利用程度和用地效益最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土地利用程度和用地强度相对较低,经济类开发区用地收益相对较低。高新类开发区土地供应率、土地建成率、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均为全国最高,其中,土地供应率和土地建成率分别达到95.53%、95.51%,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分别达到1.05、0.98;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分别达到10478.41万元/公顷、899.83万元/公顷、663.10万元/公顷,分别是经济类开发区的1.43倍、1.58倍、1.35倍。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虽工业用地率、工业用地建筑系数分别达到66.57%、53.98%,为全国最高,但土地建成率较低,为高新类开发区的85%,综合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均全国最低,分别为0.65、28.39%、0.84。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较高,分别为7413.60万元/公顷、732.00万元/公顷、645.91万元/公顷,用地效益与高新类开发区有一定距离。

经济类开发区建筑密度32.42%、为全国最高,土地供应率与高新类开发区基本持平,用地状况整体略好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但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均最低。

2.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工业用地率两倍于产城融合型,且用地产出效益较高,而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土地利用程度较高。

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工业用地率达到58.56%,超过产城融合型的两倍;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分别达到693.84万元/公顷、570.38万元/公顷,均高于产城融合型开发区。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土地供应率、土地建成率分别为95.66%、94.99%,均高于工业主导型开发区的91.10%、92.18%。

四、开发区土地利用中的问题

(一)开发区土地利用程度普遍较高,但土地利用强度较低,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参评国家级开发区中,土地供应率和土地建成率均超过90%的开发区近6成(57.12%),土地供应率超过90%的开发区超过7成(74.04%),土地建成率超过90%的开发区超过7成(71.73%)。同时,综合容积率达到1.0的开发区仅有3成(32.12%),建筑密度达到30%的开发区不足6成(56.92%)。国家级开发区内土地供应和开工建设情况较好,但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综合利用强度和平面利用状况尚不能满足资源集约利用要求,需进一步挖掘用地潜力。

(二)开发区用地投入情况良好,但产出水平相对较低,土地利用效益有待提高。参评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达到5000万元/公顷的开发区超过6成(61.22%),但工业用地地均税收超过500万元/公顷的开发区仅有3成(30%)、超过300万元/公顷的开发区约为一半(53.66%);参评产城融合型开发区中,综合地均税收超过500万元/公顷的开发区不足2成(18.18%)、超过300万元/公顷的开发区不足4成(38.18%)。

(三)开发区尚可供应土地相对紧张,但仍有闲置土地。参评国家级开发区中,尚可供应土地比例不足10%的开发区超过4成(41.15%),尚可供应土地比例为10%~30%的开发区超过3成(34.61%),但仍有闲置土地294.49公顷,需进一步加强用地的供后监管和存量用地盘活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开发区作为我国改革开发的成功实践,站在改革开放新起点,必须继续发挥领跑作用,加快落实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

自然资源部要求,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盘活存量、不断改善用地供应结构,最大限度优化开发区土地资源配置。一是加大存量挖潜力度,鼓励企业使用存量用地投资建设或对现有用地追加投资、升级改造,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着力解决用地不充分问题。二是依托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适当提高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比例,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用地供应质量,支撑开发区转型升级。三是创新用地管理模式,加强工业用地全周期管理,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鼓励低效用地盘活和用地高新化转型,全面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二)强化政策引导、差别管理,以节约集约用地驱动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国家级开发区要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各地应立足发展定位,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探索实施差别化用地管理政策,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发展用地需求,改善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引导高新产业集聚,提升开发区用地效益,逐步实现以用地供给驱动开发区产业结构优化、全面升级。

(三)完善奖惩考核、动态管理,着力促进开发区良性发展。建立实行开发区动态管理制度,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作为用地考核的重要内容,分类实施奖惩。对用地集约度高的开发区实行奖励,优先考虑其扩区、升级;对集约度相对较低的开发区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特别是长期圈占土地的开发区进行惩处,核减其面积或予以降级、撤销。通过强化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倒逼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助力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高质量、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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