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首个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规划出炉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12-1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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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规划实施

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凝聚全社会力量,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第二十八章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法治保障

193.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把握方向、谋划全局、制定政策、推进改革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县委书记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下大力气抓好“三农”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负责人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194.强化法治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涉农法律法规,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乡村振兴法规制度,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推动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和参与乡村振兴。

第二十九章坚持规划引领注重典型带动

195.坚持规划引领。以本规划为统领,因地制宜,统筹考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文化传承、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科学编制市州、县市区乡村振兴规划(实施方案),明确乡村振兴的具体思路、目标和任务,细化实化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分步实施,增强可操作性。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

196.注重典型带动。对照规划任务和目标,科学分析乡村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寻找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结合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试点,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有条件、基础好的长沙市整市推进,其他13个市州选择13个县、100个乡镇、1000个村,通过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联点示范,总结发展实践和成功经验,探索创新多元模式,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引领带动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稳步推进。

第三十章动员社会参与抓好考核评估

197.动员社会参与。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激发农村各类主体活力,激活乡村振兴内在动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生动实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立足统一战线,深入实施同心美丽乡村创建,动员组织各领域资源和力量,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创建500个同心美丽乡村。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组织智库加强理论研究。吸引各类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推进乡村振兴早见成效。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汇聚力量和智慧。

198.抓好考核评估。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评估内容。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党政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质量和效果。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附件:

乡村振兴专项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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