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海南自贸试验区)并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现有自贸试验区试点任务为基础,明确了海南自贸试验区在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并加强重大风险防控体系和机制建设。同时,结合海南特点,在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生态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出特色试点内容。
《方案》指出,要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大幅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化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在种业、医疗、教育、旅游、电信、互联网、文化、金融、航空、海洋经济、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大开放力度。取消蔬菜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外资股比限制。将增值电信业务外资准入审批权下放给海南省,取消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上网用户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外商投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允许设立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中方控股)。放宽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至51%。取消船舶(含分段)及干线、支线、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须通过与中国政府批准的具有对外合作专营权的油气公司签署产品分成合同方式进行的要求。取消国际海上运输公司、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承揽区内建筑工程项目,不受项目双方投资比例限制。允许取得我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境外专业人士作为合伙人,按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取消新能源汽车制造外资准入限制。
《方案》提出,到2020年,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际开放度显著提高,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生态环境质量一流、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贸试验区,为逐步探索、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体系打好坚实基础。
据了解,我国第一个自贸区设立在上海。上海自贸区的建设是顺应全球经济形势,2013年9月29日挂牌以来,自贸区内企业的注册数量已激增5倍,超过1.6万家;写字楼的日租金也从1.3元/平方米涨到了8元/平方米,涨了6倍。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联合评估显示,82%的受访企业反映营商环境进步明显,95%以上的企业看好后续发展;有关问卷调查显示,企业对自贸试验区政府部门服务效率、企业设立便捷度、办事透明度等都打了高分。2014年12月,第二批自贸区得到批复,直至2016年8月31日,第三批自贸区新鲜出炉。再到如今的海南自贸试验区得以批复,目前全国自贸试验区的数量达到了12个,形成“1+3+7+1”的试点格局。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