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0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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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指导学生营养就餐。持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制定并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学生超重、肥胖干预。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研究,指导学生均衡膳食,加强营养宣传教育,强化学生课外运动锻炼。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省教育厅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推动中小学加强营养健康教育。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省教育厅牵头;省卫生计生委配合)

(三)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实施老年人群营养监测和评价。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掌握我省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促进“健康老龄化”。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开展营养配餐。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民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临床营养行动

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营养科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配备营养师,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建立完善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体系,健全临床营养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营养治疗效果开展评价。(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推动营养有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依据国家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疾病的临床营养干预指南,对营养有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及干预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有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管,强化医护人员有关知识培训,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省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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