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创立营养型农产品推广体系,促进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的生产,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配合)
推进“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鼓励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引导发展有机农产品,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培育壮大我省安全优质营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品牌示范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营养水平。(省农业厅负责)
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加强产业指导,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安全、营养、健康协调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农业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健康烹饪模式。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创建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省农业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主食产品研发与消费引导,以传统大众型、地域特色型、休闲及功能型产品为重点,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加大力度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科技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营养化改造食品加工工艺,控制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用量和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我省中医药特色优势,制定符合我省现状的居民食养指南,倡导合理饮食调养。开展针对不同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省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开展传统养生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推动天麻、铁皮石斛等特色生物资源进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筛选一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伍,对其养生作用进行实证研究。(省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建立覆盖全省养生食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为研发、生产、消费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建立传统食养菜谱标准库,强化民族地域特色食养文化的传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