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福建省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汽车类投诉日益增多(表)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1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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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汽车类投诉日益增多

在今年整体投诉量保持相对平稳的情况下,交通类中汽车以及零部件消费维权问题同期对比还是较为突出。主要问题有:一是在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隐满刮蹭、补漆、漆皮受损等汽车真实情况。二是汽车维修技术不过硬,维修服务质量差,多次送修仍不能排除故障。三是有消费者贷款提车时被加收金融服务费,甚至在交易过程中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经销商指定的保险公司等。四是合同纠纷,经销商没有充分尽到告知合同条款的义务,且合同条款模糊,存在经销商单方面加重消费者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现象。

省消委会提醒汽车消费者,购车时应注意几个事项,首先是购车的各种凭证:购车发票购车发票是购车时最重要的证明,同时也是汽车上户时的凭证之一,所以在购车时您务必向经销商索要购车发票,并要确认其有效性。车辆合格证。合格证是汽车另一个重要的凭证,也是汽车上户时必备的证件。只有具有合格证的汽车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的要求。三包服务卡。根据有关规定,汽车在一定时间和行驶里程内,若因制造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或损坏,凭三包服务卡可以享受厂家的无偿服务。车辆使用说明书。用户必须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合理使用车辆。若不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而造成的车辆损害,厂家不负责三包。使用说明书同时注明了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和维护调校所必须的技术数据,是修车时的参照文本。其他文件或附件。有些车辆发动机有单独的使用说明书,有些车辆的某些选装设备有专门的要求或规定,这时消费者都要向经销商索要有关凭证。检查汽车与其名牌是否相符。其次仔细阅读购车合同:1、注意易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比如交车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双方责任是否对等;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等细节。2、搭售保险不合法。除国家规定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强制性保险外,购车族有权选择购买何种保险,及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3、购车合同条款要齐全。应当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光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车辆的交付方式和期限;质量纠纷和异议的处理;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于违约责任。对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不能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时该承担何种责任,也需要详细约定;争议的解决。应特别注意有关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这些部分往往被经销商恶意“忽略”掉,购车者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使双方权利义务对等。三是提车验车时注意事项如:检查外观、内饰,刹车踏板以及离合踏板,后尾箱,机油颜色和电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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