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统计数据
3.1主要经营指标
1、湖南省2017年度参与统计的酒店平均营业总收入为4579.12万元,同比2016年度的4325.64万元上升了5.86%。其中客房收入1971.6万元较去年同期1839万元同比上升了7.21%,餐饮收入1931.48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844.76万元同比上升4.7%,其它收入676.04万元较去年同期641.88万元同比上升了5.32%。
2、2017年度客房平均出租率为62.79%,同比2016年度的61.21%提高了1.58%。
3、2017年度平均房价为318元人民币,同比2016年度平均房价317元人民币提高了1元。
4、2017年度酒店单房收益为202元人民币,同比2016年度单房收益193元提高了9元。
5、2017年度客房平均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为43.06%,同比2016年度的42.51%上升了0.55%;餐饮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为42.18%,同比2016年度的42.65%下降了0.47%;其它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为14.76%,同比2016年度的14.84%下降了0.08%。(见图3)
图3:湖南省酒店各项营业收入的构成比例同期对比
6、2017年度酒店平均人工成本率为27.9%,同比2016年度的27.4%上升了0.5%;平均能耗成本率为11.35%,同比2016年度的11.88%降低了0.53%。(见图4)
图4:湖南省酒店各项成本率同期对比
表1:湖南省/长沙市酒店主要经营数据年度平均值统计结果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