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日前,湖南省旅游饭店协会公布了2017年湖南省酒店经营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湖南省2017年度参与统计的酒店平均营业总收入为4579.12万元,同比2016年度的4325.64万元上升了5.86%。2017年度客房平均出租率为62.79%,同比2016年度的61.21%提高了1.58%。2017年度平均房价为318元人民币,同比2016年度平均房价317元人民币提高了1元。
1、统计背景
2017年度共收到1726家(次)酒店的有效经营数据。
按星级档次划分,挂牌五星级或按五星级标准经营的酒店(以下简称五星级酒店)占比22.25%(其中我省19家挂牌五星级酒店均按时参与了月度统计,另有15家按五星级标准经营的酒店参与了统计),四星级酒店或按四星级标准经营的酒店(以下简称四星级酒店)占比49.94%,三星级酒店或按三星级标准经营的酒店(以下简称三星级酒店)占比25.2%,其余酒店占比2.61%(见图1)。
按地区划分,长沙地区(含长望浏宁)占比45.13%,其余市州占比54.87%。参与统计前三位分别是长沙市、常德市、张家界市,分别占样本总数的45.13%、7.65%、6.66%(见图2)。从全国范围来看,与往期的统计结果对比,湖南省参与统计分析的酒店样本量仍保持首位,超过浙江、北京、江苏等省市。
以下统计分析结果主要根据“饭店月度经营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
图1:2017年度湖南省不同档次酒店参与数据统计的占比
图2:2017年度湖南省各市州参与数据统计的酒店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