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汽车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路线图》(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2-2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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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路线

(一)开展材料及工艺替代工程

推广环保涂料应用。大力推进环保涂料研发工作,重点优化水性涂料施工工艺,开发环保清漆产品。鼓励新建紧凑型涂装生产线,采用高固体份涂料、水性涂料替代传统溶剂型涂料,推动粉末涂料在商用车领域的应用,推广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工艺。

支持绿色内饰替代。支持开发低VOCs内饰材料及新型环保助剂,减少溶剂型胶黏剂使用,鼓励采用锁扣、超声波点焊、火焰复合、模内注塑等低VOCs生产工艺,逐步开展胶水复合、油漆与水转印等传统工艺替代。

(二)推广涂装车间技术改造工程

推动传统涂装线改造。鼓励企业对传统溶剂型涂装生产线进行水性或高固体份改造,充分利用原有涂装设备及厂房设施,对空调系统、涂装机器人、输调漆系统等进行必要改造。

提高涂装自动化程度。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传统人工喷涂;根据车型不同优化相应喷涂距离、喷涂量、喷涂路径等技术指标,减少漆液浪费。

优化喷涂工序。鼓励企业在面漆线前设编组站,同色车型集中喷涂;推广高速旋杯雾化器,减小换色容量;调整长短清洗程序,减少清洗溶剂用量。

加强过程监控。鼓励企业适时安装、配置VOCs在线检测设备及便携式测试仪器,对企业生产车间及重点排污口进行实时监测。

(三)实施回收及综合处理工程

设置废漆集中收集装置。鼓励企业在每个人工操作工位和机器人零点位置设置废溶剂回收设备,确保换色洗枪、机器人旋杯清洗工作过程中废漆和废溶剂的有效收集利用。

安装空气循环系统。鼓励企业采用石灰石式、静电式、机械式干式漆雾捕集装置(即干式喷漆室)取代湿式漆雾捕集装置,配合喷漆室循环排风系统,实现涂装车间空气循环利用。

安装VOCs后处理装备。汽车企业应采用密闭涂装生产线,安装必要的VOCs后处理设备。鼓励企业根据喷漆室、流平室、烘干室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选用高温热氧化焚烧设备或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焚烧设备等对废气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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