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省市引进人才补贴政策大盘点:你所在的城市能补贴多少?
来源:独家焦点 发布日期:2017-12-0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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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哈尔滨市(2004年)

博士8万元标准发放安家费,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同级人才发展资金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引进的高级人才随迁配偶、子女就业困难的,由人事、劳动部门推荐安排就业。硕士未成年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入托可在本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中择校、择园,两院院士、博士子女可适当放宽选择范围。

(七)青岛市

1.新引进的国内博士,连续3年由市政府每年发给安家补贴1.5万元。

(八)昆明市(2009年)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的工作安排,按照调入调出单位为同类性质或顺向流动的规定,由用人单位协助解决,可直接考核调入,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2.引进到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博士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上述补助发放期限3年。

3.原市政府“博士公寓”临时性周转房房源有余时,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住;“博士公寓”临时性周转房房源不足时,用人单位以租赁方式为其提供居住条件的,租金由用人单位承担。同级政府给予适当租金补助,补助期限3年,第一年每月补助1000元,第二年每月补助700元,第三年每月补助400元。

(九)宁波市(2002年《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引进人才和智力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

1.宁波市博士安家补助15万元。

2.提高引进人才住房货币化分配标准:博士90平方米。

3.凡符合引进对象的各类人才,其子女除按地段就近入学外,还指定几所初中和小学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就学问题。

4.引进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均可随其本人落户宁波。

5.博士的配偶工作安排,由区人事局负责,列入政策性安置,其子女就学由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免收择校费和借读费。(宁波市镇海区)。

6.配偶、子女及父母等户籍关系可与本人一并迁入;引进到各县(市)工作的,其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等需在市区落户的(属农业户口的现办理“农转非”),到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办理。

7.对引进到我市落户的下列人员给予一定的易地安家补助,补助金额一般按以下标准掌握:45周岁以下副高级专家或博士15万元。

8.妥善解决引进人员的配偶就业问题。引进的国内有知名度专家、教授、博士后、博士的配偶工作安排,列人政策性安置,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对口安置。

9.对地方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家重点高校、海外知名大学、世界500强企业,并与其共建的各类创新载体,为引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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