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2017年前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来源:中电联 发布日期:2017-11-14 15:45
分享:

二、四季度及全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一)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增速高于2016年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全督查、房地产调控、工业企业补库存周期、气象预测等方面因素,预计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左右,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5%左右,超过2016年增长水平。

(二)全国电力供应能力充足,个别地区燃料保供压力较大

预计四季度全国基建新增装机容量4000万千瓦左右,全年全国基建新增装机容量1.3亿千瓦左右。2017年底,预计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7.7亿千瓦、同比增长8%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6.8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38.5%左右,比上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东北等部分地区受煤炭资源以及运输约束等因素,可能出现电煤供应偏紧局面;冬季天然气供应偏紧,部分地区燃机发电将可能受到供气限制。

(三)电力供需总体宽松,全年火电设备利用小时与上年大体持平

预计四季度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东北和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较多。预计全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760小时左右,其中,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4200小时左右。

三、有关建议

电力行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切实做好去产能、调结构、保供应、促发展等各项工作,推进电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电力保障。

(一)更加注重政策落地,切实防范和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

针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存在的煤电区域性产能过剩风险,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调整煤电建设节奏,防范风险聚集。

一是认真贯彻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做好《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404号)、《关于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727号)等文件的落实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督促相关地方及企业贯彻落实,确保完成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煤电调控目标。

二是继续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相关规定淘汰包括自备电厂在内的服役年限长、不符合能效、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的煤电机组,加强行政执法和环保监督力度。

三是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针对停缓建项目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合同风险,以及小火电关停面临的员工安置等问题,研究出台财政、税费、利率、扶持政策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为依法合规、有序推进煤电调控工作提供政策和程序上的保障。

四是加强自备电厂管理,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鉴于自备电厂违规建设、环保改造不到位、逃避规费、不履行调峰义务等问题比较突出,建议政府应将自备煤电机组纳入压减煤电项目清单,严控燃煤自备电厂发展,规范自备电厂收费政策,承担与公用电厂同等社会责任,并及时开展自备电厂建设及运行专项检查。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