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2017-2022年)》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1-0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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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统领

加强规划对电网发展建设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强化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电网规划项目库分三类区别管理,其中,“规划实施”类项目,按照核准管理流程有关要求,在取齐相关支持性文件后,可报送能源主管部门申请核准;“规划论证”类项目,应尽快开展前期工作,重点研究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建设方案,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评审后,根据需要调整为“规划实施”类项目;“规划储备”类项目,应做好项目跟踪和研究论证工作,待规划滚动调整时予以重点考虑,符合条件的项目可调整为“规划实施”、“规划论证”项目。严格执行规划项目库分类管理,非“规划实施”类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准。

二)加强规划衔接

加强与国家和省级能源、电力规划的衔接,保障电网规划主要成果和发展目标与上级规划协调统一。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等规划的有效衔接,统筹协调电网项目建设用地和相关外部条件,促进电网项目科学布局,顺利落地。

(三)做好调整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及时掌握重点项目推进进度。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对规划进行滚动修编,确保规划紧密契合发展要求。根据实际对规划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调整,对推进不力、未有效实施的项目,必要时调整出库。实行规划中期评估制度,严格评估程序,做好偏差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制订对策,为规划滚动调整提供依据。

(四)健全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电网项目管理体制机制,规范管理流程,细化操作办法。针对增量配电网建设、多元化负荷有序接入电网、电网公平无歧视接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升管理效能。

(五)完善支持政策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相关资金,支持城镇配电网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引导政策性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研究出台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经营配电网的相关措施。研究相关奖励和支持政策,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输变电技术,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

附件: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2017-20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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