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全文/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9-1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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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加快创新发展

第一节加快管理职能转变

坚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公益属性,进一步优化卫生与健康管理职能,强化政府对医疗卫生资源的调控,提升全行业综合治理能力,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统一政策,统筹发挥财政、价格、医疗保险、投资、融资等影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政策的综合效应。建立并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优化直接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和群众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严禁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和变相审批,加强承接机构能力建设,确保取消下放事项落实到位。(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第二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和外部监管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深入推进医药带量采购,积极落实药品流通领域“两票制”。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牵头责任单位:省医改办;配合单位: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军区后勤部、武警安徽省总队后勤部)

第三节创新卫生计生综合监管

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做好卫生计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国家卫生标准,促进强制性卫生标准的实施。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出台《安徽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开展重要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省法制办)

提升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能力。整合卫生计生执法资源,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大力开展专项整治、重点监督检查和经常性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强化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效率。(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创新卫生计生监管机制。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和模式,制定卫生计生随机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全行业监管。建立健全重点监督抽检网络。探索在线监测技术在监督执法领域的应用。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医药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促进社会共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专栏3  重点监督抽检计划
重点领域监督抽检: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及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抽检,对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第四节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

加强临床医学研究机构和协同创新网络建设,推进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高效协同。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创新资源聚集平台的作用,促进医学成果转化推广。积极开发和普及适宜技术。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重点解决中医药临床难题以及制约中医药疗效发挥和提高的瓶颈问题。(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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