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深化农商协作 大力发展农产品点子商务的通知》(全文解读)
来源: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发布日期:2017-08-2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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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商务部、农业部成立推动农产品电商发展联合工作组,具体分别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牵头负责。各地商务、农业主管部门也要建立联合工作组,并推动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鼓励地方成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协会,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统筹推动区域内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以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农村电商百万带头人计划和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试点为重点,分别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提出具体工作思路和举措,扎实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应于2017年10月1日前联合上报商务部、农业部。

优化政策环境

各地商务、农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研究政策措施,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有机结合,互相搭载,资源共享。要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及相关政策资金作用,带动地方财政和社会投资,鼓励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金融、用地、办公用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在资质认证、项目审批、技术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加强宣传推广

各地商务、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通过手机、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农产品电子商务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先进典型等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各省份间要互相学习、互通有无,对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要加以推广,对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单位要予以表扬。各地要加强工作总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商务部、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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