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0年)》(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8-21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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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用、专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申请流程

一、用户申请

申请人应准备充电设施建设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用户可结合实际需求自行或委托充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制定充电设施建设方案。

二、项目备案

商业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由属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备案,自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不需要备案。

三、三证办理

新建独立占地的充换电站和商业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应向属地城乡规划、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非独立占地的公用或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供电方案确认

单独报装的公共或专用充电设施,用户或充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提出供电方案,由电网企业进行供电方案确认,电网企业应免收业扩费。

非单独报装的公共或专用充电设施,不涉及电力增容的,可自行组织建设;确需电力增容的,由用户或充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提出供电方案,并属地电网企业确认。

五、建设施工

用户或充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应安排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循施工规范进行充电设施工程建设,并负责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坏的相关公共设施的修复。

六、设备安装与验收

用户或充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应安排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循设备技术要求安装充电设施,并向属地质量监督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质量监督部门组织工程验收。工程检验合格后由供电企业完成装表接电,并协助充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完成充电确认。

七、运营维护

充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负责充电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建筑业主可与充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协商设备购买、使用、维护事宜。单位内部的充电基础设施,用户可自行对其进行维护和保养,也可委托充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或其他专业公司负责充电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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