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全国分省市充电桩补贴政策汇总(附补贴标准一览表)
来源:高工电动车网 发布日期:2017-08-1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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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规划:到2020年,全市将推广新能源车辆2.6万辆,建设充换电设施23座、公交车充电桩540个、公共充电桩4351根及专(自)用充电桩2.22万根,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

补助标准:对新建的公用、专用充电设备,按直流充电设施495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50元/千瓦给予补助。

而对于新建的公用、专用换电设备,给予设备投资额的30%财政资金补贴,补贴上限标准不超过:直流换电设施495元/千瓦、交流换电设施150元/千瓦。

温州

规划:截至2016年底,温州市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39座以上,充电桩超过9200个。到“十三五”末,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增加值比2016年至少翻一番。

补助标准:温州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充电设施,对除个人自用以外的专用和公用充电桩按实际投资额给予30%的补助。

广安

规划:四川广安市引发《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广安将预计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2座(不含高速路服务区充电站)、新能源充电桩7400个。

补贴标准:对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充电桩,由所在地财政按300元/个给予建设补贴。而对于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广安境内通过公共充电设施充电的,5年内免缴充电费。

江西

规划: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显示,到2020年底,江西省建成充电站260座,充电桩约10万根,满足超过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补助标准:按照《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及发放暂行办法》,江西省将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该暂行办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一、建设补贴:按照额定输出功率,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4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200元/千瓦。

二、运营补贴:按照实时采集的数据,统计省级充电信息管理平台每年前8000万千瓦时充电电量构成信息,对所属各运营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专用充电设施0.15元/千瓦时、公用充电设施0.2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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