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1.木材和非木材备料废渣等有机固体废物和废纸制浆固体废物(不含脱墨污泥)应分类处理后综合利用。
2.木材制浆碱回收产生的白泥宜进行煅烧回收生石灰,并循环使用或综合利用;非木材制浆碱回收产生的白泥宜采用制成轻质碳酸钙等技术予以综合利用;碱回收产生的绿泥宜采用填埋技术处理。
3.废纸制浆产生的脱墨污泥,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有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控
造纸企业应通过合理的生产布局减少对厂界外噪声敏感目标的影响。鼓励采用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应采取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稳定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四、二次污染防治
(一)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浓缩脱水后安全处理处置。
(二)废水厌氧生物处理产生的沼气应回收,可用作燃料或发电,并应设置事故火炬。
(三)造纸厂区涉水和固体废物堆场应做好防渗,宜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管网防渗、防漏等措施,有效防范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五、鼓励研发的新技术
(一)低能耗、少污染的非木材制浆新工艺和新技术,化学制浆全无氯漂白新技术。
(二)造纸生产过程高效节能节水技术。
(三)造纸综合废水高效“三级处理”技术及回用技术,化学污泥高效脱水技术。
(四)碱回收炉大气污染物减排技术,木质素综合利用技术,高效、低污染制浆造纸用化学品和酶制剂等新产品研发或应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