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 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行业高度关注。《意见》指出各能源主管部门应根据风电产业预警信息合理布局风电项目。预警结果为绿色地区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划在落实电力送出和市场消纳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风电年度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核实纳入年度建设方案各项目的风资源勘查评价、电力送出及消纳市场等建设条件,并指导开发企业与电网企业做好衔接,将年度建设实施方案报送国家能源局。分散式风电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规划执行,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
国家能源局设立了《2017-2020》年风电新增建设规模方案,计划北京市等25个省市2017-2020年的新增风电建设规模,25省市总体累计新增达11041万千瓦。各省市具体建设规模方案如下: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
备注:1、上述新增建设规模是根据“十三五”规划、本地消纳能力和各地区报送方案提出的初步规模,预警结果为绿色地区可在实际建设中自行调整;
2、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自治区、新疆兵团暂不下达各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待弃风限电缓解后另行下达;
3、表中不含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的风电基地和海上风电建设规模。特高压通道配套风电基地规模,根据特高压通道规划、启动时间和建设周期另行单独配置,原则上风电可按特高压通道输送风电最大能力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