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印发(附全文/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8-0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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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局局长解读《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的定位与职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运营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一、关于《指导意见》制定的背景

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提出实施“十二五”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并开始建设运营以来,已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由统筹全省服务资源的枢纽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与贴近需求提供直接服务的“窗口”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窗口平台)共同构成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系统。截至2016年12月底,平台网络共注册服务机构3.11万家,注册企业59.21万家,共有2483个服务机构为52.18万家企业提供了234.55万次服务。可以说,平台网络作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骨干架构和基础环境,已具备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基本条件。但同时,在平台网络运营过程中,也存在地区间差距较大、“自造血”能力不足、线上服务比例有待提升等问题。为了更好地指导平台网络运营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

二、关于平台网络的定位与职责

《指导意见》依据“十二五”期间各地平台网络的运营情况,清晰明确了平台网络的定位与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明确了平台网络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向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和增值性服务为主要内容”,依托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平台开展公共服务,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

二是明确了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推动平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服务协同、运作规范等方面需要发挥政策引导、资源统筹、制度建立、任务委托、运营监督等作用,统筹协调平台网络的运营和持续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

三是明确了省平台应发挥枢纽作用、集聚作用、带动作用,做好“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服务规范,组织带动优质服务资源和优质服务项目,汇集和宣传政府发布的服务信息和方针政策”等职责。

四是明确了窗口平台“以满足企业需求、做好贴身服务为宗旨”,自主开展并配合省平台做好服务需求调研、服务需求传递、开发服务产品、组织服务机构开展精准服务、接受省平台运营服务机构的业务统筹等工作。

三、关于平台网络的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统筹考虑平台网络运营中的重点环节,提出了五大重点任务。

一是扩大覆盖范围,强化平台网络骨干架构作用。以地区产业特色和中小企业发展需求为基础,提出拓展平台网络在区、县的纵向覆盖以及在各类重点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创业创新基地等的横向覆盖,并引导各领域资质好、能力强、信誉佳、规模大的优质服务机构在平台网络聚合。

二是推动开放共享,加强平台网络服务资源深度合作。包括建立服务资源、服务信息等共享机制,鼓励省平台之间、省平台和窗口平台、窗口平台之间加强资源共享与合作;支持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平台网络作为中小企业工作平台,推动与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的交流对接与合作。

三是探索长效机制,引导公益性服务和增值性服务有序发展。提出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通过公益性服务清单的方式,对符合清单要求的公益性服务给予支持;鼓励各级平台在做好公益性服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化的方式,积极探索与开展个性化增值服务,提高平台网络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是创新服务方式,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平台网络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新的服务产品、新的服务模式,不断推动线下服务线上化;鼓励通过扩展线下服务内容、开展线上线下同步的服务活动、引入新模式等手段,促进平台网络扩充服务供给方式。

五是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个性化精准对接能力。《指导意见》结合各地平台网络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鼓励各级平台通过订单式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特色化、精准化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向网络化、品质化、精准化、智慧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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