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7-26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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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一)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能耗标准和阶梯电价执行情况监察工作手册,电机和工业锅炉能效提升、电解铝、合成氨、焦炭等行业能耗限额专项监察相关表格电子版在工信部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司网站下载(网址:jns.miit.gov.cn),各市州工信委负责通知辖区内企业,并组织企业完成自查。

(二)本次监察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州)工信委高度重视、协调配合好监察工作,并派专人全程参与省节能监察中心的现场监察。

(三)被监察企业要按要求认真完成自查,对被监察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做好迎检工作。

(四)节能监察人员在监察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监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专项监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依据合法、程序规范、结果真实有效。

联系人:省工信委环资处车海龙

联系电话:0931-4609254

邮箱:gssgxwhzc@163.com

附件:2017年甘肃省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企业名单.xls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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