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能源产业发展预测分析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7-1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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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能降耗取得新成效

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完善节能降耗各项政策,加强节能减排体制、机制、法制和能力建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切实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通过加快产业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推进节能型社会建设促进了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节能降耗不断取得新成效。

单位GDP能耗显著下降。2016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2012年累计降低17.9%,节约和少用能源8.6亿吨标准煤。按照三次产业和各产业内部结构变化初步核算,2016年比2012年形成间接(结构)节能1.7亿吨标准煤,占全部节能的20%以上,经济结构变化带来明显节能成效。

工业节能对整个社会节能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累计降低24%,高于单位GDP能耗降低幅度6.1个百分点,年均下降6.6%。按照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计算,规模以上工业累计节能约7.9亿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节能量绝大部分(90%以上),全国单位GDP能耗的降低主要是由工业贡献的。

工业内部结构优化带来明显的节能成效。近年来,国家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高耗能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下降。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的28.1%,比2012年下降1.5个百分点,六大高耗能行业四年累计节能5.9亿吨标准煤,约占全部节能量的69%。六大高耗能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22.2%,年均下降6.1%,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累计降低14.1%,年均下降3.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累计降低20.8%,年均下降5.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累计降低30.7%,年均下降8.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累计降低17%,年均下降4.6%;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累计降低13.2%,年均下降3.5%;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累计降低15.5%,年均下降4.1%。

各地区均较好完成国家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各地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节能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强化节能目标责任。经考核,各地区均完成了国家“十二五”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其中,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东、贵州10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20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新疆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

从发展趋势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能源发展步入新阶段,传统能源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仍较突出,能源清洁替代任务艰巨,节能降耗仍面临很大压力,能源转型变革任重道远。要实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的提高,有效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和完成“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的目标任务,仍需要付出巨大努力。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能源革命发力提速的关键期。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着力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坚持节约优先,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提升能源消费清洁化水平,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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