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南为何首发规范目录认可低速电动汽车身份?
来源:第一电动网 发布日期:2017-07-03 11:43
分享:

就企业生产条件而言,以上条件对目前的低速车企来说,要求并不高,90%以上的企业均可达标,但需要注意,在车辆和动力电池的质保要求上,铅酸电池是很难达标的,鼓励搭载锂电池的方向和国标一致。

其次,在多方关注的产品条件上,《规范条件》明确低速车企生产的产品,应符合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标准《低速电动车》[XB01/T001-2015]要求,取得省级以上检测机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碰撞试验合格证书等满足在河南省内运行所需的产品安全性能要求。

和申报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类似,想要进入《引导性目录》的低速车企也要通过《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生产规范条件考核要求》,审查内容共计六条36项,其中否决项20项,一般项16项。考核判定原则为:

(1)某条款部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时,即视该条款为不符合;

(2)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的比例不超过适用的审查一般项条款数的20%(即不符合项≤3项),审核结论为通过;其余情况均为不通过;

(3)当考核结论为不通过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验收达到第(2)条要求的,审核结论为通过;验收未达到第(2)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整改验收只能进行一次。

此外,被纳入《引导性目录》的企业需要定期(暂定每年一次)接受评估,建立企业的退出机制,纳入《引导性目录》的生产企业已经停止生产应当退出《引导性目录》。

上述文件内容和《通知》由河南省工信委于2016年12月13日印发,早在低速电动车标准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召开(2016年12月27日)之前,因此与国标标准出入很大。也正因为此,河南省发展低速电动车的决心可见一般。

作为低速电动车产销大省之一,河南省政府对低速电动车产业的重视,除了此次出台的《引导性目录》之外,在不同级别的正式文件里也有体现。比如,《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就明确“完善低速电动车规范运营机制”;在《河南省推进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文件中,明确提出“研究完善优质低速电动车销售政策,推进10个省辖市共建低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

在低速电动车国标尚未出台之际,河南省政府以正式文件明确确立低速电动车的合法地位,此举堪称典范。虽然河南与山东、河北并称为低速电动车三大优势区域,山东却是最大市场。但在低速电动车的规范管理政策上,河南却是走到了前列,山东及河北能否紧随其后,或者地方管理带动中央加快规范标准制定的步伐,无论带来哪种影响,都是对于低速电动车产业的利好信息。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