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惠州大亚湾最新规划出炉:拟规划数个大型郊野公园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7-06-1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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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惠州市住建局公布的《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图纸》显示,大亚湾在澳头景区、霞涌景区、小桂湾景区、辣甲列岛、三门岛等旅游景区中规划了数十种娱乐游玩设施。包括住宿服务设施、餐饮服务设施、旅游咨询中心、海滨浴场、停车场等,其中澳头景区还规划有水上客运港。

2015年已提出发展水上绿色公交

对于大亚湾区谋划建设水上客运港,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这并不是在此次《规划图》中首次提出。2015年3月印发实施的《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低碳生态专项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水上绿色公交系统,依托霞涌滨海度假区、海洋生态园、红螺湾和稔平半岛等滨海旅游资源,开辟串联各滨海旅游小镇、主题文化体验区和海上岛屿的“海上公交”游览线路,适时开辟惠州-港澳、深圳等珠三角城市的特色“海上公交”线路。

去年6月28日,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建设联席会议召开,会上确定了7项重点工作。其中一项重点工作就是,联合惠东县和大亚湾区开展新区海上客运交通互联互通的规划研究工作。

   “惠东县与大亚湾区海岸线相连,两地滨海旅游业发展迅速。但目前两地陆路交通通道单一、旅游高峰期两地滨海旅游景区交通拥堵等问题突出。”环大亚湾新区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完善新区公共交通体系,做好对接深圳东进战略提出的“争取开通深圳往返惠州水上客运航线”的谋划,推动新区与珠三角东岸地区的旅游业协作,新区管委会根据新区党工委、管委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精神,联合惠东县和大亚湾区在开展新区海上客运交通互联互通的规划研究工作。

上世纪90年代澳头港有航线到香港

去年8月22日,大亚湾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布的《大亚湾滨海公园二期项目规划批前公示》也显示,“大亚湾滨海公园将建二期,二期项目包括公交首发站及客运中心”。而该《公示》的“客运中心”就是是指水上客运码头。

   “滨海公园二期项目位于原澳头港位置,上世纪90年代,澳头港就有客运站,有一条澳头直通香港的航线,后来航线取消,客运站和码头拆除了。”据该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滨海公园二期项目再建水上客运码头,应该是作为深圳到汕尾水上客运航线的中途站。

看规划

拟规划数个大型郊野公园

根据《规划图》,惠州市海岸带规划管控范围由陆地和海域组成,总面积473平方公里。陆域以沿海公路和沿海分水岭山脊线为界,陆域纵深1~3公里,总面积260平方公里;海域按照海域纵深1公里进行控制,总面积213平方公里。

其中,在公共空间规划图中,大亚湾拟规划数个大型郊野公园,部分沿海段或将改进已有的海岸带小径并新增部分海岸带小径。届时,可以一路沿海骑行游玩大亚湾。

同时,按照《规划图》,大亚湾或将打造多个城镇中心,其中分别有一级城镇中心、二级城镇中心、三级城镇中心。另外《规划图》显示,大亚湾还将利用丰富的海岛资源将其开发成近海岛群。届时大亚湾的旅游资源可充分被利用并带动当地的休闲娱乐产业形成体系,使之成为当地又一个强有力的经济引擎。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图》中显示,在产业布局方面,惠州海岸带周边规划的产业包括了滨海旅游产业、海岛旅游产业、生态休闲产业、港口物流产业、海洋新兴产业等八大产业。其中大亚湾就涵盖了滨海旅游、港口物流、海岛旅游等五大产业。

大亚湾

今年再增加3个垃圾分类试点村

总数达16个,使农村垃圾分类达到50%以上

在深入推进“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中,大亚湾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今年计划在13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的基础上再增加3个村,总数达到16个,使农村垃圾分类达到50%以上。

   “实行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这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主要途径。”惠州市大亚湾区环卫主管部门负责人介绍,2015年,大亚湾区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正式启动,8个行政村成为首批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试点村。2016年,新增澳头街道黄鱼涌村、妈庙村,西区街道塘尾村,霞涌街道霞涌老圩村、新村5个试点村。

目前,大亚湾区13个垃圾分类试点村共有5373户农户,每户都配备了“一般垃圾”和“资源回收”两个垃圾桶。按照实施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农户为单位,按“一般垃圾”、“资源回收”类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按“户分类收集、村集中、区转运处理”的模式,运至惠阳榄子垅环境园进行无害化处理。

此外,全区配有360名农村保洁员,每个自然村平均配备1名以上保洁员,各街道、村委会均设有1名农村环卫专干。人员经费由区财政、街道办、村三级承担。同时,逐渐完善设施设备,全区共配备9台后装式垃圾压缩车,专门用于全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与运输。

   2016年,大亚湾区农村垃圾分类达到3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南都记者从区环卫部门了解到,环卫主管部门还将联合各街道办选出1至2个基础较好的村打造成为美丽洁净示范村。

严禁在红绿灯路口派传单等不文明行为

当你驾车出高速路口或经过红绿灯路口时,是否有遇到有人向你派发楼盘传单影响你安全驾驶?南都记者从大亚湾区了解到,该区将对在各高速路口、主干道、红绿灯路口不文明拦车进行宣传推广商品房项目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

日前,大亚湾区房管局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宣传派发广告人员严禁在高速路口、主干道、红绿灯路口宣传派发商品房广告,不得影响交通秩序,不得做出有损文明城市形象的行为。

该通知还提出,商品房宣传广告应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房管局备案,并注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由中介公司派发的应标注中介公司名称。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委托销售代理中介公司及销售人员宣传派发广告的,必须监督及提醒中介公司和销售人员文明宣传和派单。

如再发现存在不文明派单的情况,我局将按照“宣传谁,谁负责”及“谁宣传,谁负责”的原则记录在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信用档案中并进行扣分。对屡教不改者,房管局将限制其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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