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6-0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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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建协同联动的交通物流新模式

(三)构建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支持社会资本有序建设综合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大宗商品交易服务等专业化平台,实现与物流相关企业信息系统深度对接,推动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

(四)推进交通物流装备现代化与标准化。

1.强化智能化物流装备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专业装备研发,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强化“物联网+全程监管”,不断提升物流装备的专业化水平。

2.加快推进物流标准化。推动货运标准化电子货单、托盘标准化、集装箱标准化等技术标准普及应用,建立托盘共用体系,推进管理软件接口标准化。推进多式联运专用运输装备标准化。推进重点物流企业参与专业领域物流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化试点工作。

(五)推动物流配送主体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1.引导传统物流企业规模化发展。提升物流企业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积极发展特色定制物流服务。鼓励传统交通运输、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优势物流企业加强联合,构建国际物流服务网络,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物流企业。

2.推动传统物流管理向供应链管理过渡。鼓励传统运输物流企业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推动互联网与供应链大数据应用融合。支持相关企业联合构建城市、农村智能物流配送联盟,积极发展城市同城货运、众包物流、冷链物流等新模式。

四、营造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优化市场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市场准入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涉路执法行为,加强对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建立物流业信用体系,加强物流信息安全管理。

(七)统筹规划建设。统筹交通物流枢纽工程、国家公路港网络工程、骨干物流通道工程、铁路集装箱联运工程、集装箱标准化运输工程、交通物流信息服务工程、智能物流配送工程等规划建设,完善协调调度机制,明确主要任务和节点时序,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开展全省综合交通物流枢纽规划研究编制并尽快颁布实施。

(八)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策协调和物流合作,推动省内物流企业与国际先进物流企业合作交流,支持物流企业“走出去”。支持交通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发展。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大通关建设。建立健全企业首站负责、安全互认、费用清算等相关制度。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金进入交通与物流领域,支持交通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上市等方式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采取PPP模式推进项目建设和运营。研究制定差别化的用地政策,落实物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断降低物流业税收负担。

(十)实施降本增效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6〕19号)精神,着力降低物流成本。推行精益物流等现代管理技术,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降低工商企业存货水平,减少生产和流通环节库存浪费。

五、组织实施

各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协同和监管协调,合力抓好落实。各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要牵头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和物流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对本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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