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科普和创新文化建设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6-0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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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国家科普基础设施体系,大力推进科普信息化,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依托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国家科普示范基地和国家特色科普基地,充实拓展专业特色科普场馆和基层科普基础设施,提高科普基地的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科研机构、科研设施、高等学校和企业向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提高科普基本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国家科普基地评估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

1.加强科普场馆设施建设。推进科普基础设施的系统布局,建立以实体科技馆(科技类博物馆)为基础,流动科技馆(科技类博物馆)、学校科技馆、数字科技馆、科普大篷车为延伸,辐射基层科普设施的中国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支持部门、地方建设适应需求、各具特色的科普基地。进一步优化布局和结构,推动中西部地区和地市级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缩小地区差距。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有产业、领域或学科特色的专题科普设施。结合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建设街道(乡镇)、行政村、社区科技创新(操作)室、科普活动站(室、中心)、科技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层科普场所。

2.推进国家科普基地建设。按照需求导向、合理布局、特色鲜明的原则,推进国家科普示范基地和国家特色科普基地建设。依托大科学工程、大科学装置、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试验场所等现有国家高端科技资源,以及部门、地方和企业带动性、示范性强的科普场所,选择条件成熟的建立国家科普示范基地和特色科普基地,面向公众或特定群体开展科普活动,提升其科技教育与科普服务的示范、带动作用。新建国家重大科研设施要充分考虑科普功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3.提升科普基本服务能力。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内容,着力提高各级各类科普基地、机构的服务能力、水平和成效,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宫、图书馆、实体书店、农家书屋、社区阅读中心等增加科普与服务功能;引导海洋馆、野生动物园、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等增强科普与服务功能;支持中小科普场馆充实展教内容,为中小科普场馆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服务,提高其业务水平;鼓励和支持科普基地结合自身优势,开展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科普活动。加强“流动科技馆(科技类博物馆)”建设,为乡镇学校、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科普服务。

(三)提高科普创作研发传播能力

实施科普创作研发提升工程,综合运用政府鼓励、市场激励等手段,激发创作研发活力,推出一批高水平、高品质、多元化的科普作品和产品。实施科技传播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科技传播体系建设,充分激发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活力,大力推进新媒体、自媒体等基于移动互联的“互联网+科普”新技术、新形式的运用,拓展科学技术普及速度、广度、深度,满足社会、公众对生产、生活中相关知识的迫切需求。

1.提升科普原创能力。加强科普创作人才培养,推动科研人员和文艺工作者的跨界合作。以多元化投资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大对优秀科普原创作品以及科普创作重要选题的资助,产生一批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国产原创科普精品。制定科幻创作支持措施,推动我国科幻作品创作与生产进入国际一流水平。支持科普游戏开发,加大传播推广力度。开展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影视、微视频、微电影、动漫的评选推介等活动,推动优秀作品在广播电台、电视台、院线、科普场馆、门户网站等进行播放,扩大科普作品的影响力。以作品征集、推介、评奖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激发社会各界人士从事科普作品创作的热情。

2.增强展品研发能力。鼓励科普机构、科研机构、产学研中心等建立科普产品研发中心,提高科普产品的原始创新能力。建设一批科普影视、科普出版、科普动漫、科普创意等科普创作、研发示范试点。着力增强产品研发团队的能力建设,推动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的转化,支持科普展品(展教具)的研究开发,引导社会力量投身科普展教品研发工作。

3.提升传统媒体传播力度。引导中央及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加强科普宣传载体建设,继续发挥好广播电视的传播作用,制作播出贴近生活、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科普节目,打造吸引力强、参与度高、受众面广的科普品牌栏目。促进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提高质量,扩大发行量,综合类和行业类报纸、期刊杂志增加科普栏目的数量和版面。推动各类大众传播机构参与科普作品的创作与制作,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事件、人物及社会热点的宣传力度。

4.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实现科普理念、科普内容、传播方式、运行和运营等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重视“互联网+科普”科技传播,以科普的内容信息、服务云、传播网络、应用端为核心,构建科普信息化服务体系。创新基于互联网的科普传播方式和载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APP等新媒体即时、快速、便捷的传播优势,提高科学传播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高科技含量的网络科普产品,大力发展网络虚拟科普、数字科普。鼓励和支持重点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和新闻网站开设科普专栏,建设网上科普展厅,培育和扶植若干吸引力强的品牌科普网站,促进网站之间开展科技传播交流与合作,提升网络科学传播广度和深度。

5.创新科学传播方式。创新科普讲解方式,提升科普讲解水平,增强科学体验效果。借助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实现科学传播方式的创新,推进科普讲解的规范化、标准化,开展科普讲解竞技活动,提高讲解能力和技巧。促进科普展览内容和展览形式的创新,倡导快乐科普理念,增强参与、互动、体验内容。大力应用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技术,开发科普互动展品、产品,丰富科普内容和传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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