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十三五”末期,我市在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发展及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基本建成国内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配套设施完备、推广应用效果较为显著的新能源汽车发展示范区。
——产业发展
顺应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我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研发、设计、制造及产业整合发展能力增强,整车产品种类齐全,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动力电池(包括原材料、电芯、成组和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电控、汽车电子和充电配套设备等关键零部件产业化步伐加快,智能网联技术与新能源汽车融合发展取得进展,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动力电池回收、汽车后市场等配套服务能力增强。到2018年底,初步形成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链,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掌握电池系统、电机系统、电控系统、汽车电子和轻量化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力争到2020年底,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整车企业2-3家,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以上,其中,新能源汽车专线年产能达20万辆,实现总产值超1000亿元。建设世界级“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集聚区。
——推广应用
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良好市场氛围进一步形成,积极探索并有步骤地推动车辆应用和充电的共享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公交电动化,各相关领域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出租、公务及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和使用率不断提升,社会租赁成为公共服务领域的有效补充,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有较大提升。进一步优化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氛围,实现本地产业与推广应用的互动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管和安全应急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到2018年底,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累计达10万辆以上,其中,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约1万辆,私人和租赁等领域约9万辆。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累计达20万辆左右,其中,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约3万辆,私人和租赁等领域约17万辆。
——充电基础设施
到2018年底,全市初步构建起以专项规划为指引、各项配套政策完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控管理到位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基本实现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使用便利的充电服务。力争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7万个,基本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需求。到2020年,全市各类充电桩(机)保有量达10万个。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提升整车产业规模
1.进一步增强新能源汽车整车竞争能力。依托有实力的科研院所与高校,加大科技研发攻关力度,按照安全、节能、环保的要求,支持企业突破整车设计、新能源动力总成、整车匹配等关键技术,建立和优化新能源汽车整车开发流程,加快研究和提升整车检测、诊断、试验技术、整车生产工艺技术和产业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创新委负责)
2.支持重点整车产品发展。支持企业重点发展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商用车、新能源专用车三大类产品。乘用车领域,重点发展可应用于城市家庭用车、出租车和公务车领域的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商用车领域,重点发展新一代高性能、大运量纯电动客车。专用车领域,重点发展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物流车、机场摆渡车、警务用车、环卫车等产品,尽快把新能源专用车发展成为优势产品。支持企业加快布局、投产新能源汽车产品,重点推进本地企业新产品尽快开拓市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3.加快整车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广汽智能网联新能源产业园、广汽乘用车系列车型等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项目建设,逐步扩大产能。支持广汽比亚迪、广汽本田、广汽丰田等一批纯电动汽车产业化项目投达产,鼓励东风日产、北汽广州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导入纯电动车项目。加快番禺、增城、花都、南沙和从化五大汽车产业园区建设,为新能源汽车项目提供载体。推动整车企业对外实现强强合作;大力引进国际知名新能源汽车企业落户我市,加快推进新建纯电动车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竞争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4.实施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工程。集中力量突破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加快开发核心系统,尽快实现智能网联技术优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鼓励车网融合发展模式创新。积极支持整车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构建“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支持番禺、花都、南沙、增城、黄埔等条件较好的区域率先开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试点,争取纳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创新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