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2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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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强省药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拓展平台功能,提高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服务和监管能力,健全采购信息采集共享机制。鼓励采取区域联合、委托议价等多种议价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以市为单位的集团化采购或跨区联合集中采购,试点城市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推进中药饮片上线交易。推进医用耗材以量降价、带量采购方式的省级集中采购,统一医用耗材编码。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地区,通过承担药品采购、价格谈判等职能,实现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发挥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完善常态短缺药品政府储备制度,保障药品供应。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加强药品配送管理,提高配送集中度,实行以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配送药品,保障偏远、交通不便地区药品供应。规范医药电商发展,推广应用现代化物流管理与技术,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升行业透明度和效率。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健全完善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药品、耗材价格。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完善药款结算方式,保障药款及时结算到位,严格执行非诚信交易名单管理制度和市场清退制度。

3.调整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同时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推动基本药物的目录、标识、价格、配送、配备使用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促进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加强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结核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推进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信息直报系统建设,将合理用药检查工作转为常态化管理。

4.完善药物政策体系。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医药分开,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医用耗材间的利益链。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强化网售药品监管,完善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推动企业充分竞争和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调整市场格局,使零售药店逐步成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探索建立医院总药师制度,完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药师管理制度。

5.强化药品价格监管。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集中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坚持分类管理,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方式。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对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的,适时开展专项调查,对价格垄断、欺诈、串通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建立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市场主体加强诚信建设,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健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结合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逐步按通用名制定药品支付标准。

6.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药品效期管理,规范过期药品等废弃药品的处置。构建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的溯源信息体系,努力实现药品从出厂到患者的每个环节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药品注册申请中数据造假、制售假劣药品、挂靠经营、“走票”、商业贿赂、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药品公共信息公开机制,公开价格、质量等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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