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建立健全区域卫生资源共享机制。大力推进面向基层、偏远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服务,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服务效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区域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消毒供应和血液净化机构,鼓励公立医院面向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到2017年底,实现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快区域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到2020年,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基本覆盖全部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推进和规范医联体建设。按照政府主导、自愿组合、区域协同、方便群众的原则,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壁垒,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建立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区域协同服务模式,促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鼓励各地组建人财物、信息和技术等资源高度统一的紧密型医联体。探索通过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配备、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积极引导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引导三级公立医院收治疑难复杂和危急重症患者,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初步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框架。到2020年,基本建立权责明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1.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坚持“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加强政府在方向、政策、引导、规划、评价等方面的宏观管理,加大对医疗行为、医疗费用等方面监管力度,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管理。可组建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实行院长负责制,完善院长选拔任用机制,实行院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合理界定公立医院自主运营管理权限,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权。建立由省政府牵头的广州地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中央、军队、武警、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参与所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建立规范科学的运行机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开展成本核算,全面分析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成本效率和偿债能力等,作为医院运行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总会计师制度、第三方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医院经济活动,提升财务运行透明度,强化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健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和费用审核制度。到2017年底,全部三级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继续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建立完善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落实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规范公立医院改制,原则上政府举办的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中医医院等不进行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