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2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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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稳步推进水权制度建设。结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因地置宜探索区域间、用水户之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试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取用水户)

(十一)加快理顺价格税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继续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完善本市原水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积极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继续完善企业成本信息公开和成本规制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十二)提升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加快推进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项目,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工业企业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全监控,颁证许可水量的80%以上和总用水量的50%以上在线监测,工业、公共取水颁证水量的90%以上在线监测;开展农业取水监测建设,2018年底前实现2000亩以上的灌区全监控,2000亩以下灌区抽样选取不低于总数2%的灌区进行监控。全面推广全市市政、绿化、环卫、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使用公共供水的计量设施,并按计量收费。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水资源管理平台对接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深化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应用开发,有效支撑本市节能节水工作,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水资源监控系统,形成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适应的水资源监控能力,基本满足水资源定量管理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信息化支撑需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市绿化市容局、各区政府)

(十三)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市、区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控,完善取用水统计和核查体系,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台账。对重点用水单位的主要用水设备、工艺和水消耗情况及用水效率等进行监控管理。引导重点用水单位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开展单位内部用水集成网络建设,提高其节水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着力提高计划用水覆盖率,加强对计划用水户的计划核定和审批,根据水资源及城市供水情况,合理下达和调整用水计划,做好超计划用水的加价收费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相关各区政府)

进一步落实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对月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加强批后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十四)加快推进技术与机制创新。加强资源红线管控,扩展水资源监测管理,深化河湖水面动态变化监测评估,提升行业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信息基础数据库及行业管理应用,建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大力推进综合节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信息监测、水资源计量器具在线校准等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开展水资源梯级利用的节水技术改进,重点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企业间水资源梯级利用项目的实践。(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经信委、相关区政府)

结合国家计划安排,适时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探索培育一批专业化节水服务企业,加大节水技术集成推广,推动开展合同节水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各区政府)

四、完善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依托本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总体负责组织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市、区两级政府对本地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负总责,明确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双控目标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信委、市教委、市农委、市文明办、市机管局,负责推进各自领域节水载体建设;市水务局会同市质监局负责推进取用水计量完善、定额动态修订工作,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会同市统计局做好数据统计分析。(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农委、市机管局、市质监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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