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2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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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65.9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3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4。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85%以上,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75%以上。

城乡供水。城镇供水保证率和应急能力进一步提高,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备用水源具备供水条件。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持续提升,全省新增供水能力77万吨,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率山区85%、丘陵90%、平原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山区80%、丘陵85%、平原90%。

农村水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恢复灌溉面积65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900万亩,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5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万亩。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10万千瓦。

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湖泊水面不萎缩,河湖生态环境水量基本保障,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性逐步提高,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800平方公里。全省基本阻断血吸虫病传播。力争30%以上的县(市、区)实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

水利扶贫。2019年底前全面稳定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贫困地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力争达到80%以上、集中供水率力争达到85%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底前贫困地区农田灌溉保证率、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重点贫困地区防汛抗旱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强,水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水利管理与改革。依法治水、科学管水能力大幅提高。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建立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基本形成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和湖泊保护、水库大坝安全等监测设施及水利防汛管理、水政监察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水利信息化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基层水利服务和水利社会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三)发展布局。

按照“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总体部署,围绕湖北省“一元多层次”“两圈两带”总体布局,根据不同地区发展定位和水土资源、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针对突出的水问题,提出我省“一核两带四屏”水利发展总体布局。“十三五”水利发展以保障“江汉平原”核心区经济发展为主线,依托两条生态廊道建设,带动“四屏”协同发展,为湖北省成为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挺起长江经济带脊梁、实现“五个湖北”和全省共同奔小康目标提供坚实的基础。

“一核”指江汉平原核心发展区域,包括长江流域和汉江流域平原区,是以武汉为中心的城市圈所在地,是全国及全省经济发展核心区域,也是国家主要商品粮基地之一,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水土资源丰富,该区域以湖北省约38%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省近62%的人口,创造了约71%的经济总量,同时也面临着人水争地矛盾,水生态环境问题较突出等问题。针对洪水灾害风险大、供水安全保障不足、水体水质污染问题突出等问题,继续推进长江、汉江干支流治理和蓄滞洪区建设,加强洪水风险管理,完善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实施“一江三河”等必要的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开展四湖流域、梁子湖、斧头湖等重点湖泊综合整治,维护河湖健康。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江汉平原城镇化进程及农业主产区的用水需求,以水资源水环境可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推动区域人口、产业和空间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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