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2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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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妥善做好社会环境保护。优化工程设计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尤其是耕地占用和搬迁人口数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依规、深入细致做好移民征地工作。切实做好工程征地补偿、搬迁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改进用地方式,特别要加强保护基本农田及耕地,做好基本农田保护与调整工作。做好规划工程建设在用地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尽可能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注重文物、景观保护。根据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可能受淹没和影响的文物进行易地搬迁或重建;在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活动应同各景区规划相协调。

四是注重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对直接影响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目标的规划和项目,应优化调整规划项目布局和选址,严格依法落实保护要求。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十二、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湖北省水利建设任务重、改革难度大、管理要求高,要统筹谋划全省“十三五”水利发展与改革,加强组织领导,拓展投资渠道,健全法规体系,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各项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水利改革发展,明确“十三五”规划对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统一部署、分类指导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推动有关任务和措施的组织落实,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创造规划实施的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要切实发挥政府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统一思想、加强组织,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保障湖北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完善促进水利改革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共同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二)拓展投资渠道,增加水利投入。

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明确地方各级政府投入责任。落实金融相关政策,推动建立水利投融资平台,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力度,通过财政奖补、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参股投资、特许经营、资产拍卖(租赁)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水利工程。完善水利建设基金制度,规范现有水利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用于水利建设与管理。足额征收水利建设基金,落实好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加强对各地水利投入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确保“十三五”规划投资落到实处、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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