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2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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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不利影响。

“十三五”时期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关键时期,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对局部带来一些不利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陆域水循环过程、河湖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工程蓄水可能产生滑坡塌岸,诱发水库地震,并可能对自然景观和文物、水生生物栖息繁衍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工程建设所占用的土地资源,主要为临时占地,有一小部分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区域的土地生产力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防洪除涝工程的建设占地,以及港渠的开挖等将会产生一定的永久占地。占地移民问题复杂,处理不好可能带来一定的社会问题。工程施工期由于机械设备施工产生的废水、老堤身结合面清基、削坡开挖、土料场表土剥离、混凝土拆除等施工活动可能会引起少量的水土流失,施工中产生的污染物、废气、噪音可能对局部的水质、空气和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会对河湖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部分河湖有血吸虫存在,工程建设可能会存在在有螺地带取土、填土和施工作业,可能引起局部钉螺面积扩大、施工人员感染血吸虫病等问题。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工程前期工作,强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根据生态环境对规划实施的响应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式,强化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管,最大程度地减免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节约和绿色发展。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用水总量控制。合理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减少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和超采的地下水。水资源开发利用要优先保障河流基本生态环境用水,维护江河湖库合理水位,促进人水和谐,维护河流健康。协调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的关系,重视跨区域调水等规划工程的调水规模及方式论证,强化引调水项目节水评估,把控需、提效、治污、环保作为引调水项目实施的重要前提,严格把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要求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的范围内。完善水利工程特别是控制性水利工程的调度运行方式,切实保障河流生态环境需水,将工程对河流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逐步修复生态、改善环境。加快建立全社会的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努力形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严格实施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水资源保护的协调机制建设、法制建设、水功能区规范化管理与水行政执法;加强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完善区域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加强水资源保护能力建设;以水功能区管理和入河排污口管理为基础,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区域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行业监管,严格项目审批,严把环保准入关。各项水利工程建设,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工程的不利影响提出对策措施,并确保在建设中各项措施落实,实现工程建设与环保“三同时”,达到工程效益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相统一。加强相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努力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坚决避免中小河流治理中束窄河道、减少行洪断面,以及河流渠道化的倾向,尽量保持河道自然形态,提倡采用生态型河道治理措施,注意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认真落实水资源保护规划,实现水资源利用、保护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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