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2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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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在全省大中型和小型水库建设规划内,加快实施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鸳鸯池、关门岩、三塔寺和泗溪等中型水库建设,积极推进小型水库开工建设,着力提高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和粮食主产区水资源调蓄能力,保障区域供水安全。

(四)实施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

对水源单一、供水保证率较低的荆门市、恩施州、仙桃市等城市,建设城市应急水源,完善配套设施,保障城市在短期应急情况下应急供水需求,增强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对用水需求增长较快的襄阳、荆州及松滋等城市,在全面强化节水、对现有供水水源挖潜改造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当地水源及外调水源,合理确定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方案,完善城市供水格局。对现状挤占河湖生态用水的枣阳市等城市,加快替代水源工程建设,保障河湖生态水量。对供水水质较差的孝感市、天门市等城市,在治污和加强水源保护的基础上,实施水源置换等措施,增强城市水体循环流动性,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安全。

(五)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进一步推进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逐步完善旱区抗旱工程体系,继续严重受旱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启动一般受旱县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试点开展抗旱非工程措施建设。

六、夯实农村水利,促进农业现代化

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村水利保障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粮食安全,改善农村地区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一)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进一步提高集中供水率与自来水普及率,变分散供水为集中供水;努力提高供水水量、水质和保证率,变小型集中供水为较大工程供水。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县为单元整体推进,通过管网延伸工程、改扩建供水工程、新建集中供水工程、技术提升、并网工程、标准化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等措施,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

(二)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全面完成规划内的漳河、东风渠等32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太湖港、蕲水、颜家台和武穴北等12处新增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实施5~30万亩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积极推进1~5万亩一般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新建一批大、中型灌区。在襄阳和十堰等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新建长山泵站大型灌区和观音大麦峪河、马安渗峪河等7处中型灌区,进一步提高重点地区粮食产能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积极实施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积极运用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高效节水技术,加快实施三峡库区等规模化节水示范工程,进一步扩大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建设范围,连片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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