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21 20:15
分享:

(八)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

1.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健全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整治“两非”和统计监测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评估和问责,将出生性别比指标达标情况纳入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倡导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的婚育新风尚。

2.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组织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建立经常性排摸制度。按照国家查处“两非”案件区域协作工作规范,充分利用全国“两非”案件信息系统的线索共享、案件协办等功能,建立完善区域协作机制。

3.健全信息全程管理。落实社区怀孕生育信息发现报告、早孕建册和产院建卡制度。落实中期引产、分娩出生等生育相关信息登记报送制度。落实中期引产审核制度。落实怀孕、流产、出生信息核查制度。推动生育相关信息共享应用,开展统计质量核查和定量评估。

4.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本市产科、人工终止妊娠的执业资质认证和相关B超检查诊断等应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B超设备的管理。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和流通管理。严格落实中期引产审核制度及后续核查工作。

(九)推进健康家庭建设

1.积极探索超大城市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促进模式。围绕健康中国、健康上海建设,大力推进健康家庭建设,让健康走进千家万户。重点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广泛开展面向家庭的“生育指导、家庭保健、科学育儿、养老照护、家庭文化”宣传指导服务,抓好国家级、市级项目试点工作,推广项目点经验,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开展家庭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发展、养老照护等试点项目。实施健康家庭行动。推动建设“上海家庭网”公益服务平台。

2.健全完善家庭发展政策。组织开展家庭发展问题的前瞻性、实证性和政策性研究,协调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和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准确把握本市家庭发展的现状、特征和面临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积极开展家庭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提升家庭发展工作水平。

(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巩固和完善各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按照常住人口配备计生工作人员,重点要稳定和加强街道、镇(乡)和居(村)委计生工作队伍,配备必要的人员。构建市、区、街道(镇乡)、居(村)委四级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体系。

加强社区服务中心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并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做好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要进一步强化计生宣传教育职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为社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行政事务服务。

优化整合卫生计生系统机构、人员、信息、服务等资源,着力形成“资源整合、政策衔接、信息共享、服务融合、管理联动”的卫生计生工作新局面。推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与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在计划生育、健康促进、公共卫生等宣传服务方面实现优势互补。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各类计生管理服务人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提升学历层次,提高计生工作者依法治理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