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印发《“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18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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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实施机制及模式

1.针对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的任务,发挥高水平的专家咨询团队的作用,把握关键节点和技术发展方向。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既要重视前期积累又要引入竞争机制,潜水器集成建造和海试过程全面推行第三方认证和监理制度,发挥牵头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作用,确保装备的可靠性,降低实施风险。

2.针对产品化类和示范类任务,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研发和成果转化,采取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给与政策支持,配合“一带一路”战略,与沿海地区联合推动海洋装备制造配套产业的发展;以科学目标引领已有技术装备的应用、技术改进和整体作业能力的提升,以科学研究成果作为考核评价标准,推进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深度融合;针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示范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已有的平台基础,提升科技水平和实战能力。

3.针对新原理、新技术等探索性任务,切实鼓励科研人员的自主性和创新热情,吸引更多的科研人员下海,为海洋领域的后续发展打好基础。

(二)经费资助方式

建立稳定增长的中央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带动地方、社会资本等多元投入,特别是在海洋技术和装备等领域,积极参与专项成果的熟化和推广应用,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海洋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三)监测评估、考核评价等机制

1.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根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新要求,研究制定重点相关任务目标责任制,在任务分解、立项、过程管理、监督、评价等环节,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实现专项任务研发过程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2.加强质控,规范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应用。针对海洋仪器装备研发,从测试平台建设和技术评价方法、规范、标准的制定和仪器计量入手,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海洋技术研发评价体系,提高海洋技术成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推动成果信息库的建设,加强海洋成果的宣传、推介和对接,促进科技成果推广。

3.资源共享,科技融合,推动一体化实施。建立海洋科学观测数据、海洋微生物菌种/基因等资源的共享制度,推动科学观测、技术研发、产业培育、海洋管理等环节的相互融合,建立强有力海洋科技任务的一体化实施体系,建立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相适应、与海洋事业发展的重大工程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提高科研产出效率。

(四)风险评估

深海环境特点决定了专项实施具有高风险、高难度,特别是全海深潜水器研制、深海资源开发、深渊科学研究等都极具挑战性。为此,针对大深度潜水器海试和作业等相关科研任务,在专项和任务层面要充分做好风险预判和应急预案,保障经费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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