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涉及270多项成果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1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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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白俄罗斯、柬埔寨、埃塞俄比亚、老挝、肯尼亚、蒙古国、巴基斯坦财政部门签署工业园、输变电、风电、水坝、卫星、液压器厂等项目贷款协议,与埃及、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沙特有关企业签署电网升级改造、燃煤电站、煤矿改造、轮胎厂等项目贷款协议,与菲律宾首都银行及信托公司签署融资授信额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十五)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印尼、马来西亚等国有关机构签署化工、冶金、石化等领域产能合作融资合作协议。

(十六)中国将从2018年起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四、加强金融合作,促进资金融通

(一)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

(二)中国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规模初步预计约3000亿元人民币,为“一带一路”提供资金支持。

(三)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设立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人民币,首期100亿元人民币,推动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开发合作。

(四)中国财政部与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世界银行集团6家多边开发机构签署关于加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相关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五)中国财政部联合多边开发银行将设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

(六)中哈产能合作基金投入实际运作,签署支持中国电信企业参与“数字哈萨克斯坦2020”规划合作框架协议。

(七)丝路基金与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同意签署关于伙伴关系基础的备忘录。丝路基金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对外经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

(八)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设立“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专项贷款(10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产能合作专项贷款(10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金融合作专项贷款(500亿元等值人民币)。

(九)中国进出口银行设立“一带一路”专项贷款额度(10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专项贷款额度(300亿元等值人民币)。

(十)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法国国家投资银行共同投资中国-法国中小企业基金(二期),并签署《股权认购协议》;与意大利存贷款公司签署《设立中意联合投资基金谅解备忘录》;与伊朗商业银行、埃及银行、匈牙利开发银行、菲律宾首都银行、土耳其农业银行、奥地利奥合国际银行、柬埔寨加华银行、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开展融资、债券承销等领域务实合作。

(十一)中国进出口银行与马来西亚进出口银行、泰国进出口银行等“亚洲进出口银行论坛”成员机构签署授信额度框架协议,开展转贷款、贸易融资等领域务实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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