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特色小镇政策汇总:政策及配套措施发布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16 11:51
分享:

2.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改善特色小城镇示范点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带动周围农牧区发展的能力,加大对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行政管理、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医疗卫生、商业金融、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达到《镇规划标准》中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标准要求。

——教育设施:以确保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学前“双语”教育和义务教育为重点,与城镇住宅区、城镇新区同步建设教育设施。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设置学前“双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并充分考虑寄宿要求。建设标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标准执行。

——医疗卫生设施:加快建设和完善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设置标准化乡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养老服务设施:每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规划建设1所标准化社会福利院。

——文体服务设施:各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要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设施,每个特色小城镇至少建设一个集休闲、娱乐、健身、浏览于一体的市民广场或公园,在镇区广场、公园绿地配置群众健身器材。特色小城镇示范点镇区广场或公园用地面积比例不小于规划建设用地的12%。

——商业金融设施: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至少设置1家金融服务网点,满足镇域及镇区生产生活需要。

——农贸市场:每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规划建设1个标准化农贸市场,取消马路摊点。

——旅游服务设施:根据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实际,合理规划建设旅游住宿、旅游购物和旅游厕所等旅游服务设施。3.加快建设宜居住宅小区。按照布局合理、结构安全、设施配套、环境舒适、造型优美、特色浓郁的要求,统筹异地扶贫搬迁,加快建设包括农牧民安居、乡干部职工周转房在内的宜居住宅小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至少建成一个环境优美的宜居社区。

突出绿色生态,打造美丽特色小城镇。

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将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特色小城镇建设示范的全过程,走集约、循环、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推广城镇特色农产品,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1.推进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治理。切实加强山体、河流、湿地、林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促进林草植被和自然生态恢复,利用当地原生和多年生树种、适当引进优质树种建设生态绿化系统,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创造良好的生态本底。

2.抓好镇区绿化美化工程。在镇区提升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加强公共绿地、附属绿地和防护绿地建设,抓好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和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做好镇周边、主要街道、河流沿线等重要节点绿化整治,推进特色小城镇示范点休闲广场和小游园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森林公园、山体公园、湿地公园。

3.做好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保护。切实保护好山岭、河流、湿地、林地等自然景观及老建筑、古街巷、特色民居等人文景观,延续传统格局、保护历史风貌,保护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古树名树、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弘扬当地民居的建筑风格,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加强城镇风貌保护,结合生态优势、山水脉络和民族风情,推动特色小城镇示范点“一镇一风貌”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小城镇示范点精品。

4.强化特色小城镇示范点镇容镇貌治理。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镇容镇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广泛开展镇区环境和主要街道景观综合整治,鼓励城镇居民以多种形式参与城镇建设和城镇管理。

5.加快推进能源使用清洁化。坚持能源清洁化战略,因地制宜开发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努力构建清洁能源体系。积极开展节能示范,适度推广绿色建筑。

坚持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提供动力。

按照扩权、让利、松绑、开绿灯的原则,积极整合政策资源,凝聚改革合力,破除制约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户籍改革、土地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人才政策等方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支持示范小城镇建设政策体系,着力推进扩权强镇改革,为示范小城镇发展提供动力。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