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加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道路、电力、通信、给排水、环卫、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体系,构建给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服务体系,促进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基础设施向周边农牧区延伸。
——交通设施:加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规划与公路建设规划的衔接,做到“近路而不占路”,确保城路同步建设、交通顺畅。积极完善镇区道路网络,提高路网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加强主次干道的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推进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系统建设。特色小城镇示范点镇区道路铺装率达到60%以上,路灯、绿化、消防、视频监控等设施同步配套完善。规划实施交通管理系统和停车场建设。
——给水设施:规范保护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加快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自来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及技术改造,提高供水水质,实现常态化供水,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到2017年年底,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成区内自来水供水普及率达到100%。
——排水设施:建设完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重点支持特色小城镇示范点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方式和技术工艺。到2017年年底,特色小城镇示范点镇区生活污水收集达到80%,处理率达到75%。
——环卫设施: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要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体系。在地、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的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要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处理模式;不在地、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的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要规划建设区域性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到2017年年底,特色小城镇示范点镇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周边农牧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
——电力设施:加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供电设施的改造和建设,确保电网布局合理、供电系统安全可靠。
——通信设施:积极推进特色小城镇示范点信息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广播、电视、互联网、通信等网络设施,建立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金融等公共服务平台。
——防灾设施:合理安排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各项功能用地布局,避开自然灾害高发地段。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避险应急场所建设,保障应急和救援物资储备,合理确定防洪标准,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体系,规范设置和合理布局消防站点,提高小城镇防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