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 特色小镇是一类相对独立于市区,区别于行政区划单元和产业园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特色小镇最早出现在2014年的浙江,经过两年发展后迅速风靡全国。从全国范围来看,特色小镇经历了四个阶段:探索阶段、酝酿阶段、成型阶段和推广阶段。
从全国来看,特色小镇的建设将产生12~15万亿以上的投资额。建成后的特色小镇如果能够形成利润生产中心,带动片区的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不可估量。商业模式方面,旅游小镇是一种“板块旅游”体系,充分带动地区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产业小镇在产业培育的基础上,具有多元的功能、完善的服务以及社区认同,避免了传统产业园的单一、粗放式发展。统筹规划方面,遵循“政府主导、企业市场化运作”,政府推动成为主要动力。开发运营方面,PPP模式为小镇融资提供了更大的支持,产业型企业凭借优秀的资源整合能力、园区运营经验等优势,在特色小镇的开发运营方面大有可为。
以下是西藏特色小城建设的示范文件
西藏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西藏很少有喧嚣,四处洋溢着静逸的味道。西藏自治区为贯彻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发展的模式,加快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步伐,推进我区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自治区决定开展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以全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加快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按照特色鲜明、功能完善、集约节约、宜居宜业宜游的总体要求,通过加强政策扶持与引导,创建一批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基础扎实、人居环境优良、管理机制健全、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的特色示范小城镇,为提高我区小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提供示范,为建立符合我区区情的小城镇建设发展模式积累经验。
基本原则。
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民生。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发展民生。加快特色小城镇示范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注重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吸纳就业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强化社会保障,着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2.规划先行,突出特色。以规划为龙头,结合交通区位、自然资源、产业构成、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等实际,坚持将城镇传统风貌保护与城镇现代化建设相结合,实行分类指导和建设,着力提升示范小城镇特色和品位,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特色小城镇。
3.保护生态,和谐发展。针对小城镇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和经济基础,合理确定小城镇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坚持环境建设与小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加强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好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民生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4.项目带动,完善功能。以推进项目为抓手,狠抓项目落地,优先实施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产业项目,切实改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引导和推动农牧区人口向示范小城镇有序转移,引领、带动其余乡和周边农牧区加快发展。
5.产城互动,强化支撑。根据小城镇资源、地缘和产业基础,集聚发展要素,选准主攻方向,大力培育主导产业,不断延长产业链,促进产城互动、园镇合一,构建小城镇产业发展支撑体系。
6.强化管理,确保稳定。创新城镇管理机制,完善城镇管理措施,确保城镇基础设施功能高效发挥、城镇产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镇社会秩序长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