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能“十三五”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14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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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抓技改、促节能。制定电力、钢铁、石化等重点耗能行业技术改造指南,支持重点企业实施综合节能改造工程,示范带动所在行业加快节能技改步伐,提升行业节能水平。推进节能技术和装备产业化,重点推广高效换热、电机系统节能、干熄焦、能源梯级利用、民用散煤清洁高效燃烧、富氧燃烧、纯低温余热发电等。到2017年,钢铁联合企业配套焦化装置全部采用干熄焦。

3.重管理、促提效。突出抓好1000家重点用能企业。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实现企业能源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煤炭、纺织、食品、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推行能效对标,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促进工业提效降耗。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电力节能调度,建设智能化电网和电能管理服务平台;加强节能管理体系信息建设,建设覆盖全省重点企业的网络服务信息平台,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实施全过程服务和监控。

(二)建筑领域。围绕生态文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设计阶段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和运营阶段降低建筑能耗并重,切实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在达到同样舒适程度的同时有效控制建筑能耗过快增长。到2020年,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高20%;全省城镇既有建筑中节能建筑占比超过50%;居住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采暖能耗比2015年预期下降15%;城镇公共建筑能耗降低5%。

1.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从规划、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等方面推进建筑节能,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行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强化节能专项验收把关,确保节能标准落实。推广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到2020年达到10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农村建筑节能,推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装配式建筑等新型结构体系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力度,推广太阳能、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及相互结合采暖和太阳能热水系统,开展新型建材下乡行动。到2020年,经济发达地区及重点区域农村建筑节能取得突破,采取节能措施的比例超过10%。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公共建筑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商业房地产、工业厂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装配式住宅,鼓励发展现代钢结构建筑。到2020年,全省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以上,新型建材在新建建设工程平均使用率达到80%。

2.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摸清既有建筑底数,对未达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实施“三个一批”:开发一批,对列入城市建设开发规划区域的节能不达标建筑,有序组织商业化开发;依法拆除一批,对城市建设规划为绿地、公共场所区域的节能不达标建筑,依法加快进行拆除;改造一批,对列入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因地制宜提高改造标准,制定节能改造计划,分类推进节能改造。加快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开展超低能耗改造试点。到2020年,基本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3.推进建筑用能结构调整。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推进太阳能综合利用,高层建筑加快发展太阳能热水应用。在适宜发展浅层地能的地区,优先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除严寒以外地区,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技术。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建筑,推动建筑光伏发电系统、能源微网建设,适宜地区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和浅层地能为建筑供暖。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超过49%,城镇建筑中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超过9%。

(三)交通运输领域。以优化交通方式、提高运输工具能效、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为重点,加快发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到2020年,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比2015年下降5%,营运车辆、营运船舶、民航业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下降6.5%、6%、7%,城市客运单位运量能耗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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