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12 17:56
分享:

1.同步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建立分解落实机制。把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建立分解落实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统筹兼顾经济发展阶段、能源消费总量、单位能源产出效率、单位面积能耗强度和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建设要求,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分解下达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年度控制要求。将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考核。

积极加强源头管控。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强力推进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去产能”。到2020年,压减粗钢产能1750万吨、水泥产能6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800万重量箱。严格执行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产品能耗强制标准,扎实推行节能评估审查机制。不断加强重点行业能效管理和重点企业节能监察,提高用能设备能效水平。通过综合采取经济、行政、法律和技术手段,从源头上积极削减和有效管控能源需求,确保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4亿吨标准煤以下,力争控制在3.37亿吨标准煤左右。

2.大力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行动。

建立目标分解考核制度。制定实施《“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实施方案》,把控制煤炭消费、实现持续削减作为控制能源消费、调整能源结构的“重中之重”,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防治行动考核,将减量控制目标分解至各设区市,同步开展年度考核和预测预警。

逐步提高减量标准。按照《江苏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制定实施电力行业和非电行业煤炭等量、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量,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行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对非电行业新增煤耗,一律实施1.5倍减量替代(其中钢铁、水泥行业2倍减量替代),上一年度全省空气质量排序较差的前4个市,实行2倍减量替代;电力行业在等量替代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减量替代。将煤炭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作为能评的重要内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出具能评报告,不得开工建设。

3.持续实施煤电节能改造行动。

全面落实《江苏省煤电机组节能减排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2016—2017年)》,持续强化煤电行业节能改造行动。强化年度改造计划制定,分解落实具体地区、企业、机组,明确改造内容、时限。加强改前改后测试,严格改造节能量评估认定。以发电煤耗为主、供电煤耗为辅,开展同类机组单耗评价,总结标杆企业、先进机组节能改造经验,推动“对标找差”持续改造。鼓励发电机组因地制宜开展供热改造,降低综合煤耗。到2020年,全省在役燃煤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比2015年下降5克标准煤/千瓦时。

4.积极淘汰落后耗煤产能。

有序实施煤电“去产能”。落实国家煤电发展“三个一批”政策要求,调整优化、合理控制在建项目和国家规划规模内拟建项目建设时序,逐步降低煤电机组比重。加强煤电机组利用小时数监测分析,完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发电机组服役期满后一律实施关停淘汰。结合实施煤电机组节能减排与改造行动计划,继续实行高能耗、高排放小型燃煤机组关停淘汰政策,逐年制定关停计划,逐项组织关停核查。“十三五”期间,累计关停淘汰250万千瓦。

分类整治燃煤锅炉。坚持提升存量和严控增量同步推进、提标改造和关停替代一体实施,加强新增锅炉管控和存量锅炉整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逐步扩大禁煤区,由城市建成区向近郊扩展。严格管控新增锅炉,全省城市建成区和其他禁煤区,禁止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2019年底前,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制定、修编热电联产规划,扩大热电联产覆盖范围,推动热电联产区域内热源点整合。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